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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为什么又莫名其妙地跑在去救傻狗的路上? (2 / 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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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所以,如果能赶在他进入那位置前,让他放弃骑马,徒步从树林中脱离,倒是还有望。

        洛容用着所有的力气拼命加速着,但和小时候不同,虽然她扮了男装是个四肢纤细的豆芽菜,但实际上身高已几近一米七,不时就会被树丫一类打到,但也没办法小心翼翼,任由其偶尔弄出刮伤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好像有一点猜到《涛澜录》里,他为什么会去赫郡了,如果可以从这里截断,说不定就直接不需要去面对绥丰一役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家是一滩混杂着朝廷末期各式腐败的泥泞,那么想在其中继续着他的那股傻劲,只能在平日也带上同流合污的面具,然而一旦被人发现他的原形,被排斥和驱逐可以说是必然,毕竟,洛容自己上学时,也会讨厌在大家逃课玩耍的时候一本正经的纪律委员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样的环境里,他还能坚持着无人鼓掌的正义,真难得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说,为什么要选白家呢?

        洛容边叹气,边扒开眼前的枝丫,头顶的天空变得开阔许多,她知道快要离开树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身边的空气变得清新了许多,她见快离开树林,猫着腰观察着大路上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愿傻狗还没跑到这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树木的缝隙中,洛容看到了倒在地上的身体。她再仔细探查了一遍四周,确认暂时未有追兵的情况下,小心地出了树林。被打倒在地的几人看上去都是普通的粗布麻衣,握着手中的刀倒也称得上是山贼,是很软的劣质刀具,甚至还有一位拿着菜刀,几人看上去被重击了脖颈晕倒,但还活着,在这他们身侧,较为柔软的土地上留着一串清晰的马蹄印与数量极多的人类脚印,而那方向正沿着大道奔远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恶,已经错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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